Tuesday, February 17, 2004

澳門(1)‧‧‧

情人節和男朋友到澳門旅行。
整個旅程,尤其去程,都只可以用「趕」來形容。
十一時四十五分開船,竟然於十一時四十五分才入閘也能趕及,可算是一個奇蹟。
整個行程都十分滿意:奇蹟出現,吃到想吃的東西,做了一個很多朋友都說「抵」的spa,看到sex and the city + addicted to love ,收到很喜歡的禮物和看見男朋友立刻使用我的禮物‧‧‧一切都是美好的。
當然,也有很多浪費得十分胡塗的side order‧‧ 二月十四日的的士‧‧‧真的可用燒銀錢來形容。明明沒有收任何的付加費,但我們在香港和澳門的的士費,都只可以用「冤枉」來形容。用錢買時間是我的強項,但一百二十元換來兩程的遲到,好像不太說得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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