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27, 2005

二零零五年三月廿六至廿七日的感想

知道得不到的,就真的別想得到。
明知道得到的,就請記得不要沾沾自喜;有些東西,得到是好,但那只是額外的東西,不應以為自己是應份的才對。

我不怕人據理力爭,力爭上游;只怕別人不知天高地厚,以為得到一,得到二是必然。

今天一位廿三歲的人跟一個廿五歲的人說,廿二歲的人可以不懂人情世故,但如果連自己應做甚麼和不應做甚麼的判斷能力都沒有的話,這就是一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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