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同事在昨天悄悄的過了她的last day‧‧‧
老實說,我是接手她的工作,之前相處的時間亦不多。
不過從這三個星期的相處,我覺得她是不太喜歡這個工作的,或是我到步的時候她的離心已經太重了吧!不過恏還真的很肯教我東西,亦很樂意介紹我給其他行家,PR認識。作為一位senior,她是稱職的,只是如果可以相處得久一點,我們可以在默契方面增進一點罷!
看過她的blog,說真的,我不知道如果我在一個機構裡待七年會是怎樣的一個光景,畢竟我從沒有過一件事可以做多於五年。做手機記者,多做一定會悶,而且扭橋都真係幾辛苦!但看著邊(另一位senior,亦是帶我入行的人)說著某人支筆無進步,而我完全不明所以時,我相信我真的要在手機界好好浸淫一番了。
我現在的三個字生三百字,只是很片面的三百字,看著他們的文時,我發覺兩小時嘔千二宇真的很難,還要亂嘔也可以在e會被人稱讚,我亦覺得很好看的,真的很很很難。
1 commen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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